海口市龙华区教育局关于龙华区引进企业智能取货机进校园项目遴选公告

  公司新闻     |      2025-05-21 04:16

  “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海口市龙华区教育局-龙华区引进企业智能取货机进校园项目的

  (二)项目地点:海口市玉沙实验学校、海口市金宇学校、海口市义龙中学和海口市城西中学等4所学校

  (三)项目内容:为保障学生营养健康,提升校园食品供应安全性,拟定通过公开遴选方式免费引进全国知名品牌企业在海口市玉沙实验学校、海口市金宇学校、海口市义龙中学和海口市城西中学等4所学校计划按600人/台标准试点投放智能取货机。提供牛奶、面包及饮用水等合规食品供学生家长为孩子选购,及时补充身体营养,提高学习效率。试点成熟后将在区属学校全面推行投放智能取货机。智能取货机以及需要安装电表所产生的费用和智能取货机运行电费、维护费、食品抽检等费用由引进企业承担,不涉及财政预算资金。

  海口市玉沙实验学校、海口市金宇学校、海口市义龙中学和海口市城西中学等4所学校服务。

  1.需为食品生产厂家直营企业(排除代理商或经销商),提供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及厂家直营证明。

  2.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近3年无食品安全事故及行政处罚记录。

  2.本地注册企业或在本地设有分支机构者优先(需提供本地纳税证明或分支机构备案文件)。

  1.仅限供应:牛奶(含低温鲜奶、常温奶)、面包(预包装)、瓶装饮用水;所供应的产品价格应低于市场零售价15%-25%。

  具有参与国家级大型活动和校园投放智能取货机供应经验者优先,需提供合同或官方证明文件。

  (七)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查询结果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截图。

  招标人将根据企业资质、业绩、实施方案及报价情况等进行综合考虑分析选出符合该项目遴选资格的企业。具体要求详见附件“龙华区引进企业智能取货机进校园遴选方案”,企业按要求准备遴选材料,所提交资料均需盖单位公章,并密封在1个文件袋内(盖骑缝章)。

  (一)所有参与报名的企业须保证其提供所有资料的真实性,并对其真实性负责,采购人有权在任何阶段进行调查和核实,一旦发现虚假,将上报相关部门严肃查处。

  (一)递交材料时间及方式:2025年05月06日至2025年05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递交材料截止时间:2025年5月12日下午17时30分。

  (二)地点:海口市龙华区教育局后勤办(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3号楼3楼301室)

  主办: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海口市龙华区科技信息和中小企业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