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女职工,在国家规定产假(98天)的基础上增加产假八十天。产假期间享受在岗职工同等待遇。详见正文。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女职工,在国家规定产假(98天)的基础上增加产假八十天。产假期间享受在岗职工同等待遇。
即:我市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女职工,生育产假为98天+80天=17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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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二胎晚育女职工产假可以休多少天?重庆符合二胎政策的晚育女职工的可休产假天数是多少?
重庆产假对非重庆户籍在渝工作的女职工适用,与女职工本人的户籍所在地是否在重庆没有关系。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其中,患宫外孕的,产假为30天(《重庆市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规定);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有生育保险的,怀孕4个月以下流产:生育津贴=单位上年月平均缴费工资/30天X15天,详见下文。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重庆意外流产可以休产假吗?重庆意外流产产假怎么休?重庆意外流产产假期间工资怎么算?
重庆产假期间公司是否继续为员工缴纳保险?重庆产假期间公司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保,详情请看下文。
重庆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的产假是多少天呢?重庆产假天数是如何规定的呢?小编为你整理了关于重庆产假的相关信息,希望能够帮助你。
现在,越来越多家庭生二胎,究竟生二胎有产假吗?二胎产假多少天?一起来了解重庆二胎产假是怎么规定的。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女职工产假期间,男方所在单位应当给予男方护理假二十天。护理假期间享受在岗职工同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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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女职工,在国家规定产假(98天)的基础上增加产假八十天。产假期间享受在岗职工同等待遇。详见正文。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女职工,在国家规定产假(98天)的基础上增加产假八十天。产假期间享受在岗职工同等待遇。
即:我市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女职工,生育产假为98天+80天=178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